Loading...

行业资讯

终身“禁足”却执教青训,足协禁令何以形同虚设?

近日,前国脚申思掌掴青训小球员事件持续发酵。据媒体报道,孩子在集训期间3天内被扇二十余记耳光,脸部留下清晰掌印与淤青,目前家长已正式报警维权。这起暴力执教事件令人愤慨,更牵出青训行业层层失守的监管漏洞。 当众体罚未成年球员,本身就是明确的违法违规行为。体育训练讲求严格,但严格绝不等于暴力惩戒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,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及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;体育总局印发的《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》也明确要求培训机构保障学员身心健康,严禁暴力教学。青训教练兼具育人职责,掌掴孩童既违背体育育人的初心,也触碰了法律红线。家长送孩子投身青训,是为追逐足球梦想、锤炼意志品格,而非承受肢体与人格的双重伤害,这是全社会最朴素的共识。 此外,我们必须追问的是:一纸白纸黑字的终身禁足令,为何一捅就破?2013年,中国足协因假球受贿案对申思作出终身禁足处罚,禁止其从事任何足球相关活动。作为有刑事犯罪前科、被行业永久除名的人员,本应彻底远离足球领域。可多年来,申思以民营青训俱乐部创始股东身份进行青训教学,公然突破行业禁令,让严肃的顶格处罚打了折扣。 申思为何能置禁令于不顾?从监管的角度看,核心是对“人”的核查没有形成闭环,从行业备案到市场准入,均为其留下了可钻的空子。以上海足协现有机制为例,“禁足”人员筛查已覆盖会员注册、赛事报名、持证教练认证等官方环节。但民营青训的市场化培训业务则不在强制备案之列,机构创始股东、非持证执教人员也未纳入筛查,行业监管首先就留下了空白。 而跳出足协体系看,相应法规对“禁足”人员没有形成“穿透”。在工商登记环节,公司法仅对服刑期满未满5年的特定罪名人员限制高管任职,对股东身份无禁入要求;足协的行业“禁足”处罚更不属于注册必查事项,“禁足”人员以股东身份注册俱乐部畅通无阻。日常办学中,虽要求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开展背景审查,但义务全靠机构自主履行,无强制联网核验,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也不在核查范畴。足协“禁足”名单未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制共享,行业惩戒无法穿透到市场化民办机构。 事实上,把机构核心经营者纳入筛查、将禁业名单同步至监管部门,技术上并无太高门槛。缺的不是执行能力,而是打通部门壁垒、压实准入约束的制度设计,这才让终身“禁足”处罚最终沦为纸面规定。 让禁令真正长出“牙齿”,不能只靠事后处罚。既要拓宽青训备案边界,将机构股东、全体执教人员纳入筛查,实现“业务与人”同步监管,也要打通跨部门信息共享通道,把禁业、犯罪记录接入准入核查环节,同时强化日常督查,倒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。 守护好青训场的底线,既是护佑每个孩子的身心健康,也是守住中国足球发展的未来。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实习生 陈俊宇 编辑:邹渝 责编:周尚斗 审核:冯飞 特别

about image